- 发布日期:2025-12-30 02:24 点击次数:114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六日下午,中国海军辽宁舰航母编队在宫古海峡以东的公海海域,依照年度训练计划展开远海航行与舰载机飞行训练。根据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及相关惯例,中方在训练开始前,通过国际海事通用频道多次向附近海域活动的日本海上自卫队舰艇进行了无线电通报。通报明确说明了训练预计开始时间为当日十五时,持续时长约六小时,并划定了训练区域位于航母编队以南的公海水域。日方舰艇在两次收到通报后,均通过同一频道回复了确认收悉的信息,通信录音清晰记录了日方操作人员的应答过程。

然而,在明确知晓中方训练安排的情况下,日本方面仍派出军用飞机接近并抵近中方划定的训练空域,对正常进行的训练活动形成了干扰。次日,日本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在东京对外发表声明,声称日方“未收到中方事先通报”,并单方面指责中国海军舰艇对日方军机实施了所谓“雷达照射”。这一说法经日本多家媒体转载报道,引起了区域内的关注。

针对日方与事实不符的指控,中方于十二月九日通过官方渠道,直接公开了事发时段中日双方舰艇之间的无线电通信录音。该段录音完整呈现了中方发出训练通报与日方两次确认的对话内容,语音清晰,时间戳连贯,信息对应准确。证据公布后,日方此前“未收到通报”的表述失去了依据。
面对中方提供的客观证据,日本防卫大臣小泉进次郎在十二月十日举行的记者会上调整了之前的说法。他承认中方确实在训练前发出过通报,但转而称中方通报的内容“信息不足”,未具体说明训练空域的精确坐标与舰载机起降频次等细节。然而,根据国际惯例及以往类似海上行动的通告实践,中方通报所包含的时间、持续时长与相对方位等信息,已符合通常的操作性通报标准,足以让附近船只识别并避让训练区域。

此事在日本国内也引发了一定反响。部分前外交官员及资深媒体人在评论中指出,政府初期否认收到通报、后又改口的做法,损害了信息的可信度。一位曾在主流媒体任职的评论员在专栏中写道,此类事件若处理不当,将影响国家对外交涉的公信力,并使用了“国家的耻辱”这样的表述。同时,也有舆论要求防卫部门官员就此作出更详细的说明,甚至有人提出应追究信息误报的责任。

整个事件从训练通报、干扰行为、公开指控,到证据公布与表态调整,呈现出一次典型的海上近距离接触与舆论交锋过程。中方通过公布原始通信记录的方式回应质疑,展示了事件中的一个关键事实断面。而日方从否认到承认收到通报的转变,则反映出在涉外军事行动信息处理上,准确记录与及时核对的重要性。此后,两国海上防卫部门未就此事进一步升级表态,事件逐渐淡出日常新闻版面,但相关通话记录已成为后续类似情形下时常被引用的公开资料。

在整个过程中,辽宁舰编队按原定计划完成了既定的训练课时,于当日夜间结束了在相关海域的演训活动,并按预定航线继续执行后续任务。公海海域基于国际规则的航行与训练自由,以及事前通报、安全避让的通行做法,在此次事件前后依然被各方形式上所确认。而围绕此次事件的对话、公开与舆论反应,也成为观察近年来东海海域日常军事互动与信息博弈的一个平常案例。
